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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会见以色列客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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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20
第4版(要闻)
专栏:

  李鹏会见以色列客人
  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 (记者张荣典)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由院长阿哈龙·巴拉克率领的以色列最高法院代表团。
  李鹏对代表团来访表示欢迎。他说,中以两国虽然社会制度不同,但在法律方面有共同之处。他希望两国法律界和法院之间加强交流,以促进两国关系的发展。
  李鹏还向客人介绍了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情况。他说,中国已初步建立起符合本国国情的法律体系,但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中国的立法机构还有着很重要的立法任务。
  巴拉克说,虽然以中两国法律体系相异,但两国都有最高法院,它们之间有着共同之处。他希望两国法院和法官之间加强交流与合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等参加了会见。
  以色列客人是应最高人民法院邀请访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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