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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粮食储备库挪用巨额粮油收购款 云南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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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23
第2版(经济)
专栏:

  昆明粮食储备库挪用巨额粮油收购款
  云南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云南昆明国家粮食储备库置中央规定于不顾,巨额挤占挪用农业发展银行粮油收购专项贷款、逆向操作大量低价售粮的违规行为最近受到严厉查处。
  经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1993年12月至1998年5月,这个储备库大量挪用政策性粮油贷款资金,从事非粮油经营活动,数额高达1.0995亿元。其中:经省粮食局局长王家仁主持会议同意和个人签字同意批准的有2372.65万元;昆明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杨和清擅自决定挪用的达8146.98万元;储备库现主任李国宪决定挪用的475.19万元。被挪用的资金中仅用于经营白糖的项目就已损失本金337万元。
  调查审计表明,1997年11月昆明国家粮食中转库在国务院对粮食销售作出明确规定,不得逆向操作、低价售粮的情况下,为了部门利益多次向省粮食局提出降价销售陈粮的要求。省粮食局主要领导既不向省政府请示,又不同有关部门商议,便擅自同意这个库降价销售粮食1亿公斤,致使这个库在1997年到1998年5月低于购进价销售粮食5045万公斤,共造成亏损3208万元。
  此外,云南省粮食局主要领导还在今年春节期间违反规定,收受下属单位送来的现金12万元,然后以各种名义分给单位职工;3名主要领导人个人收受礼金分别达1.33万元、1.01万元和0.87万元(其中有一人主动上交)。
  为严肃党纪、政纪,云南省对上述违法、违纪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决定给予省粮食局局长王家仁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销省粮食局局长职务的处分;给予省粮食局副局长高树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昆明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杨和清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给予昆明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李国宪行政记过处分。
  (计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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