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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传销企业转型雇佣推销员须申领证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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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23
第2版(经济)
专栏:新闻快报

  外资传销企业转型雇佣推销员须申领证书
  本报北京10月20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国家国内贸易局发出通知,要求原外资传销企业转型为店铺经营后,雇佣推销人员须申领《推销人员证书》。
  取得《证书》的推销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事推销工作,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企业签订一年或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务合同;工作两年以上,或经过推销员技能培训,或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具有雇佣推销人员或分支机构所在城市户口。列入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兼职经商的其他人员不得被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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