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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防洪法 实施防洪法 江苏依法防洪井然有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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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31
第2版(经济)
专栏:

  宣传防洪法 实施防洪法
  江苏依法防洪井然有序
  本报讯 江苏各地大力宣传防洪法,坚决实施防洪法,实现了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组织防洪向依法防洪的转变。在今年长江防汛抗洪中,全省上下出现了依法防洪,团结抗洪的新格局。
  今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防洪法,标志着我国防洪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如何做到依法防洪,江苏结合本省实际,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增强人们防洪意识,加大执法力度,使防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坚持依法清障,增强排洪能力。早在汛前,江苏对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省防办牵头,会同省水政监察总队,抽调骨干力量,分赴主要流域和重点防汛地区,现场指导,督察清障工作。据统计,全省清障共出动4830人次,依法拆除坝埂1465处、违章建房524间,取缔非法垦殖9933亩、鱼簖网6570处,清障力度之大,为近几年所少见,为确保骨干河道行洪畅通,保障防洪安全提供了条件。
  同时,省水利厅和公安厅组成两个督察组,开赴沿江八市,会同当地公安、水利、交通、地矿、水产等部门,对长江非法采砂采取联合打击,共取缔非法采砂船229艘,实现首战告捷。
  全民紧急动员,全力投入抗洪。7月27日,省防指针对长江沿线水位普遍超过警戒水位,接近历史最高水位,洪水流量直逼1954年的92600立方米每秒的情况,依据防洪法的规定,果断作出了长江沿线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定。这一决定的公布,进一步增强了沿江八市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意识,引起了全社会对长江防汛抗洪的极大关注。
  (王铭 梅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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