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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会计委派制”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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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21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实行“会计委派制”好
  河南内乡县 马青卫
  最近,河南内乡县按系统在每个企业实行主管会计委派制,将每个系统企业主办会计的管理任免权限由主管单位收回,主办会计的人事、工资等关系与企业彻底脱钩,企业每年交给主管单位相当或略高于主办会计年工资总额的会计服务费,委派会计的正常办公、差旅费由所在企业按规定报销,并享受所在单位的其他补贴、奖励等应得报酬。主管单位通过培训、月审、资格审查和考核通报制度等,对委派会计进行褒奖或解职。笔者认为,这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而对企业财会人员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大胆尝试。
  会计的核算和监督职能是整个企业管理工作的关键,企业经营成果的好坏最终通过会计核算反映出来。长期以来,财会人员在管理上受聘于企业,其利益关系依附于企业和单位,不具有独立地位,尤其在企业发生违纪行为时,会计人员往往是“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会计的记账、算账、报账变成了“做”账,造成企业会计职能不能发挥,会计信息失真,经营成果不实,甚至成为一些企业和个人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手段。实行会计委派制,把会计管理引向社会化、规范化,使会计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让他们既成为财经法规的执行者,又成为企业经营活动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内乡县实行的会计委派制,不仅没有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管死企业财务收支,而且通过建立和完善以财务指标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指标体系,把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国家根本利益有机统一起来,使企业真正走上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轨道。从这个意义上说,会计委派制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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