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阅读
  • 0回复

治一治“公款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27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

  治一治“公款肚”
  吴雯
  近年来,“公款肚”现象不时被新闻媒体曝光。然而,像原天津市河东区劳动局副局长原晋津这样“大胃”的,却还少见:上任仅14个月,便吃喝玩乐挥霍公款50余万元;除去工作应酬之外,平均两天宴请一次,每次平均2000元以上。
  为什么原晋津这样有恃无恐?用他自己的话来回答,便是:“只要我不往口袋里装,不嫖女人,吃点喝点不算事。”公款吃喝,尽管没有明目张胆地往自己的口袋里装,但论其给社会所带来的恶劣影响,并不亚于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原晋津一张嘴便是好几千,几乎是困难企业职工好几个月的生活费。而“公款肚”给国家和集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更是无法挽回的。
  “公款肚”,不折不扣也是一种腐败!
  原晋津之所以能如此自由地挥霍公款吃喝玩乐,与其所在单位的监督不力有很大关系。原晋津以“餐费”等名义开具发票,自己签批后在本单位报销,金额高达几十万元。如此反常的支出,却在原副局长就任一年中一路绿灯报销过关,没有任何人对此过问、干预。管理制度缺乏监督、财务制度存在漏洞,“蛀虫”便有机可乘。正是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挥霍公款大吃大喝,已为社会所不容、为法律所不容;“公款肚”,该彻底治一治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