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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推出“检务公开”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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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28
第4版(要闻)
专栏:

  检察机关推出“检务公开”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王雷鸣)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决定:今后,除法律规定需要保守秘密的内容以外,依法可以公开的检察活动都要公开;有关检察工作的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的办事规范、工作程序等,都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
  这是记者从今天在北京举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检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任务、职权,内部机构设置情况及工作职能;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检察人员的办案纪律;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的权利、义务;证人的权利、义务;人民检察院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和复查案件的工作规程;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办案纪律规范和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控告途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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