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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不动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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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29
第1版(要闻)
专栏:

  坚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不动摇
  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是,坚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不动摇,在这个基础上,推进和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大发展。
  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首先就是稳定农村基本政策。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是群众利益的集中体现。党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主要是通过贯彻落实党对农业和农村的政策来实现的。政策稳定,人心才能稳定,社会才能稳定,才可能有积累有发展,保证农村的经济繁荣。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不动摇,实际上就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
  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包括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等等。这是我们党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农村工作的基本经验,吸取历史教训,尊重群众实践,不断深化对于社会主义基本规律的认识提出来的。改革开放2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这些政策完全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符合广大农民的意愿,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行之有效的政策。坚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就能够进一步保护和调动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实现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反之,就有可能使我国农业和农村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和巨大成就得而复失。
  稳定党的农村政策,关键是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在当前,就是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与此同时,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在集体所有的基础上承包到户,实行双层经营,统分结合,是农村集体经济最有效的实现形式,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经营加上社会化服务,完全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农业生产力,既能适应传统农业,又能适应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动摇家庭承包经营这个基础,就会动摇集体经济的根基,破坏生产力的发展。
  稳定政策和尊重农民的创造是一致的。党的农村基本政策来自农民的创造和党对农民伟大实践的高度总结,也必将在农民的创造和实践中不断向前推进。我们要在稳定基本政策的基础上,推进农村改革;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政策。正确把握这一辩证关系,推动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全局,需要提高驾驭能力和领导艺术。这就要求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认真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努力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在坚持稳定农村基本政策的前提下,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途径;从农村现状和发展要求出发,继续完善农村所有制结构。那种一说发展就想改变基本政策,一说稳定基本政策就认为深化改革无所作为的观点,都是片面的,没有根据的。
  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潜力很大,前景光明。但在前进的道路上,也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只要我们全面深刻地领会中央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按照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引的道路前进,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就一定能够战胜一切困难,取得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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