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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停办外汇调剂业务 外资企业的外汇买卖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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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29
第2版(经济)
专栏:

  12月1日停办外汇调剂业务
  外资企业的外汇买卖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
  本报北京10月28日讯 记者施明慎报道: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停办外汇调剂业务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调剂业务,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均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
  通知指出,随着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深入,尤其是1996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买卖可通过银行结售汇体系进行后,境内机构的外汇买卖绝大部分均通过银行结售汇体系办理。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调剂业务全部统一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
  通知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调剂业务取消后,各地外汇调剂中心要按下列方案进行调整:(一)已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联网的全国外汇调剂中心更名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已联网的其它35家外汇调剂中心更名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当地分中心,负责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拆借市场运作,在业务和技术上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指导;(二)其余各地外汇调剂中心一律关闭;(三)上海市外汇调剂中心关闭后,当地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拆借市场业务均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北京市外汇调剂中心关闭后,当地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拆借市场业务均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进行,北京分中心继续保留备份中心功能,属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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