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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审议 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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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2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人大常委会审议
  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
  本报北京10月27日讯 今天上午开幕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
  今年4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属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全国性法律,需要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后,征询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他们同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据此,10月19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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