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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彻底解决中哈边界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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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2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面彻底解决中哈边界问题
  本报北京10月27日讯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今天听取了外交部副部长杨洁篪受国务院委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哈国界的补充协定》议案所作的说明。
  杨洁篪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12月决定批准了1994年4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哈国界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又于1998年2月决定批准了1997年9月签署的第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哈国界的补充协定》,这两个协定以法律形式解决了中哈边界除察汗鄂博、夏尔希里两块争议区(现均为哈方控制)以外的所有争议区的国界划定问题。1998年6月,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同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塔吉克斯坦四国联合代表团边界协定起草小组起草〈中哈国界第二补充协定〉谈判方案的请示》,中国同俄、哈、吉、塔四国边界谈判联合代表团边界协定起草小组又就察汗鄂博、夏尔希里这两块争议区的国界划定问题进行了谈判,起草并草签了1998年《补充协定》。
  1998年7月4日,江泽民主席在哈进行工作访问期间,与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分别代表本国在阿拉木图正式签署了1998年《补充协定》。
  1998年《补充协定》的签订,全面、彻底地解决了我国同哈萨克斯坦的边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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