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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展农村生产力不动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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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30
第1版(要闻)
专栏:

  坚持发展农村生产力不动摇
  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始终把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作为整个农村工作的中心。这是一条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原则,是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基础。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安康,都离不开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个基础。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不发达,农村尤其不发达,尤其需要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20年的改革开放,一个重大转变就是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大家的心思、精力和智慧集中到发展生产力上来,使我们的国家发生了巨大变化,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加强。
  但也应该看到,我国农村生产力落后的状况并未根本改观。在广大农村,农业生产仍然以手工劳动为主,大多数地方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是靠天吃饭;市场化程度较低,自给半自给经济仍占相当比重;农业人口众多,就业机会有限;农民收入不高,生活水平总体上较低;城乡差别较大,农村内部经济发展也不平衡。这种状况如不彻底改变,就很难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很难适应现代化社会的发展,支撑起一个现代化国家。
  坚持发展农村生产力不动摇,就要通过深化改革,继续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在今天,就是要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这个基础上,促进农村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完善农村所有制结构,创造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坚持发展农村生产力不动摇,就要通过我们的制度建设、政权建设和政策建设,充分保障农民的自主权和农民的物质利益,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民主权利,逐步确立农民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制止一切侵犯农民权益的行为,千方百计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
  坚持发展农村生产力不动摇,确保我国农村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就要在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的建设上下功夫。加快以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下决心治理大江大河,努力提高森林覆盖率,治理水土流失。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还林、还草、还湖,治理草原退化沙化碱化,加快草原建设和保护。生态工程建设要同国土整治、产业开发和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从整体上提高我们国家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坚持发展农村生产力不动摇,就要依靠科技进步,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自然条件复杂的国家,要使农村生产力有质的飞跃,必须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含量,提高科学技术对于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对于大力推进科教兴农,思想上要重视,力量上要加强,措施上要得力,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促使我国农业取得突破性进展。
  坚持发展生产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也是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原因。农村工作千头万绪,坚持发展生产力为中心,我们就有了主心骨。过去20年,由于我们坚持这条道路,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生了历史性巨变,继续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进一步把精力集中到经济建设和生产力发展上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就会迎来更加光明更加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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