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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清理整顿机动车修理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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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3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公安部门清理整顿机动车修理业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记者尹鸿祝)公安部近日发出《关于清理整顿机动车修理业的通知》,要求将这项清理整顿工作作为打击走私、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全面开展机动车修理业治安检查和清理,整顿经营秩序。重点检查机动车修理企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建立健全登记、验证制度和按时向公安机关报送制度;机修企业是否存在窝赃、拼(改)装机动车或更改车架、发动机号码以及擅自改变车身颜色等违法犯罪问题。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补发特种行业许可证或登记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收回有关证照,同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非法经营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通过对机动车修理行业的清理整顿,注意发现走私、盗抢机动车线索,对非法收购、拆解、拼(改)装机动车和更改车架、发动机号码、擅自改变车身颜色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深挖细查,一追到底;要强化日常治安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机动车修理业的开业审批,督促机动车修理企业建立健全承修验证登记、可疑情况报告等项管理制度。要求机动车修理企业对承修车辆的型号、车牌号、行驶执照、发动机号、车架号、车身颜色及送修人的身份证号等项目如实登记,发现车架号、发动机号有改动痕迹或其他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从而堵住被盗抢车辆改头换面的渠道。对机动车交易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要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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