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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不变:长效“定心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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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02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大势

  土地家庭承包已经搞了20年,几乎成了农村改革的代名词。中央反复强调长期稳定,是不是有所针对?这项基本政策为什么一定要长期坚持?
  30年不变:
  长效“定心丸”
  本报记者 江夏
  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中央及时作出决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不变,欲使农民对土地承包关系有一个长期稳定的预期
  最近以来,在各种传媒上,有关长期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话题多了起来。不久前,江泽民总书记到安徽考察农业时的讲话,闭幕不久的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都对这个问题高度关注。
  从安徽凤阳小岗村那个改变历史的夜晚之后,整整20年过去了。当年那18位农民拼着身家性命搞起来的家庭承包经营,在全国不胫而走,并且沿用至今。据农业部统计,全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97%左右,而实行集体统一经营的村庄不到全国村庄总数的1%,这个比重已经稳定了15年以上。1993年,当最早开始承包的地方15年承包期将到的时候,中央及时作出决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同时重申允许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有偿转让。
  曾经有人问,为什么要延长30年?而不是10年、20年?对此说法很多,但有一种答案被多数人认同:第一轮承包期15年,第二轮承包期加长一倍,无非是要给农民一个长期稳定的预期。现在这种说法得到了印证。江总书记在安徽农村考察时说,30年不变,30年以后就更没必要变了。其依据在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写得分明:家庭承包经营既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又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不仅适应传统农业,也能适应现代农业,必须长期坚持。
  影响土地承包稳定的多种因素确实存在,既有认识问题,又有利益牵扯,也有政策本身的不完备
  中央反复强调土地承包政策长期不变,确实是有针对性的。有关部门的统计表明,到1996年底,虽然60%左右的村庄完成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但真正宣布30年不变的比例不到20%!一些令人不安的苗头在各地出现:任意更改承包合同,缩短承包期限,以各种理由强行收回农民的承包地,或高价招标承包,或重新归大堆,强推规模经营。更有一些地方,把相当数量的耕地留在集体名下作机动地。
  江苏某县一位农民向村里承包了一片坟地种果,合同写明承包期15年,结果他刚把钱投进去,不出4年,村里就把合同改成当年到期,还把承包费加了一倍多,逼得农民愤而告上法庭。这样的个案几乎各地都有。
  在土地承包背后,交织着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其中一些矛盾和问题已积累多年,只不过借第二轮承包才浮出水面。
  首先,围绕家庭承包经营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进入90年代以后,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更加尖锐,农业现代化的呼声日高,一些人对家庭承包制的适应性表示怀疑,他们认为,农户承包经营土地规模过小,不便利用先进技术,难以实现农业现代化,应加速推进规模经营。最省事的办法就是把土地收回来统一集中经营。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一些用行政手段收回农民承包地的事就花样翻新地冒出来。
  其二,一些基层干部对调地很有积极性。因为许多税费项目都与土地相联系。建学校、盖医院、村里的行政开支,甚至干部的工资,许多想办钱不够、又不能直接向农民伸手的事情,都可以在土地上打主意。另外,调地的权力还被当作管束农民的手段。欠粮欠款,不交提留吗?收你的地!
  其三,人地矛盾客观上造成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从总体上说,人口不断增长,耕地不断减少,人地关系必然紧张。对一个村庄来说,生老病死、娶进嫁出、人口流动是自然规律,但在增加和减少人口的家庭之间,原来平均分配的人地配置关系就被打破了。于是土地不断被调整、均分,承包关系处在经常的变动中。农业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曾作过一项调查,被调查的266个村子,在近20年当中,80%的村进行过土地调整,32%的村调整过两次,最多的调过5次以上。日益紧张的人地关系,“集体土地人人天然有份”的观念,再加上有效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尚未建立起来,本来规模就很小的土地被越分越细。
  这说明要真正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必须要有配套政策和相关的改革。
  土地对我国农民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目前应抓紧立法
  土地问题,是农村最敏感的问题之一。因为它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多少年来,土地政策上稍有风吹草动,哪怕是提法上有细微变动,农民也会很快作出反应。对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大部分农民来说,土地仍然是他们基本的生产资料和主要生活来源。在东北,农业部的一位司长目睹了当地开展土地延包工作的情景:要丈量土地了,各家各户能走动的人都涌到地边,眼睛睁得大大的,看尺子拉直了没有,量得对不对,有时一块地要来回量上四五次。即使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不少农民已经离乡进城,务工经商,有的甚至买卖已经做得很大,却仍不愿意放弃承包田。像浙江的温州,非农就业机会较多,但外出打工的农民一听说村里要调地,纷纷来信来电,有的甚至从国外赶回去申明要保留承包田。因为外面的世界充满风险,他们既没有城里人的身份,也没有社会保障,一旦工厂倒闭,企业裁人,城里呆不下去,他们最后的家园,最后的保障仍然是那几亩地。
  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
  只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下来,农民才会有长远打算,才肯在自己的地里修渠打井,整地施肥,增加投入,提高产出。
  只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下来,农民才能解除后顾之忧,放心地进城进厂,从事二、三产业。农村的分工分业、结构调整才有顺利进行的条件。
  只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下来,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土地流转机制才能真正建立起来,促使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进一步分离,解决“有地不种”和“没地可种”的矛盾。
  有关专家认为,眼下最要紧的是加快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把所有者、承包者和使用者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用法律的形式明晰化、具体化,这样才能使农民真正获得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30年不变”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是党和政府对土地承包关系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的郑重承诺,是一颗实实在在的长效“定心丸”。
  题图:河北栾城县不少农民新购买了大型收割机。
  新华社记者 周文广摄(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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