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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审议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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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27
第2版(要闻)
专栏:

  分组审议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
  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 (记者王雷鸣)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今天在分组审议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时认为,土地开发利用要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姜春云副委员长在发言时建议,草案应增加规定,将土地复垦与水土保持结合起来。他说,建国以来,我国一些地方毁林、毁草、毁荒,围湖、围海造田,存在很大盲目性,恶化了生态环境。今后垦荒,既要考虑农业发展的需要,更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土地的开发利用,应当科学论证,严格审核。经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批准,对于一些坡度大、水土流失严重的耕地,今后将有计划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
  审议中,与会人员普遍认为,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时,有必要依据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确定可以开垦的荒地,统一进行安排。田纪云副委员长认为,近年来南方和北方洪涝灾害频繁,除自然因素外,沿江植被遭到破坏也是重要原因,建议草案补充一款“严禁毁林开荒、毁草开荒”的规定,不能再让围湖、围海造田以及滥垦荒地的势头蔓延下去。曾宪梓、王永宁委员说,复垦非常必要,但现在一些地方围湖垦田、围海造田的情况比较严重,对生态环境保护造成直接威胁,建议草案考虑把耕地保护、复垦土地与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并作出切实可行的规定。
  据了解,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会后将这部法律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反馈了意见,共收到人民来信675封。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又对这部法律草案作了进一步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土地管理方式由以往的分级限额审批制度改为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效力,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有所增强,这十分必要。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经常委会多次审议后,修改得比较完善,建议本次会议进一步审议修改后,尽早通过实施。
  与会人员还就土地的承包经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征用耕地的补偿、耕地的保护与开发等内容进行了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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