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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提出进一步贯彻税收征管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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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27
第2版(要闻)
专栏:

  执法检查组提出进一步贯彻税收征管法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税收征管法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郭振乾今天表示,各地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的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促进了税收的稳步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同时发现在执法和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今天举行的全体会议上,郭振乾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税收征管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今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4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湖南、陕西、云南和浙江4省,对税收征管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北京、河北、黑龙江、辽宁、湖北、江苏、江西、山东、广东、重庆、宁夏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行政区执行税收征管法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书面报告。
  谈到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郭振乾认为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法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和税收征纳双方严格执法的自觉性;完善配套法规,促进税收征管工作依法进行;强化基础工作,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积极推进征管改革,改进财税体制;严格执法,加强监督,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郭振乾指出,从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看,税收征管法是近些年贯彻执行比较好的一部法律。税收征管法的不断深入贯彻实施,促进了我国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据统计,从1993年至1997年,我国工商税收从3596.93亿元增至7548.38亿元,每年增加约1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率达16%。这一成绩的取得,增强了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支持了经济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改革开放和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郭振乾认为,税收征管法在贯彻实施中仍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违法减免税、擅自截留中央收入、收过头税等问题依然存在。(二)偷、逃、抗、骗税和欠税问题比较严重。1993年至1997年5年间,全国税务部门共查出偷、逃、抗、骗税纳税户分别达178.7万户、80.8万户、90.6万户、98.7万户和198.2万户,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分别为68.3亿元、150.5亿元、233.5亿元、484.5亿元和331.1亿元。(三)税收征管制度和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商业企业增值税收入逐年下滑,烟、酒消费税流失严重,偷漏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比较普遍。税收征收管理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征收范围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四)执法中存在着有关机构配合不力和“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现象。(五)税收征管法在当前执行中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郭振乾在报告中建议,为深入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要做好6方面工作: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促进税收征管法的有效实施;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检查,防止税收流失;改进税收征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加大对偷、逃、抗、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清理欠税;认真清理行政性收费,积极推进“费改税”改革;尽早修改税收征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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