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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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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0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兵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本报北京11月2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正值征兵工作在各地展开,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今天审议的兵役法修正案草案,自然引起委员们密切关注。委员们一致认为,兵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草案中关于缩短义务兵服役期限的规定,已被各地征兵人员看好,认为会给征兵工作带来积极影响。本次会议,委员们对这一修改也纷纷表示赞成。王永宁委员说,兵役期缩短,既考虑到国防需要,又考虑了社会承受能力,个人、家庭都容易接受,有利于鼓励参军的积极性。比如18岁参军,20岁退役后还可考大学。朱相远委员说,义务兵缩短服役期,使服役人员增加,也可增强全民的国防意识。顾金池委员说,义务兵服役时间定为两年,对军队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适应市场经济都有好处。
  有55年军龄的黄玉章委员,在赞同兵役法根据形势进行修改的同时,就志愿兵退伍安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服役不满12年的志愿兵退伍,按只服两年兵役的义务兵退役来安置的规定不合理。这些战士退伍时年龄均在30岁左右,面临成家、就业等问题,而他们服兵役时间长、为国家做的贡献多,应规定给予他们必要的优惠和补贴。
  谷善庆委员说,我国这次兵役制改革有利于提高部队的战斗力。未来的战争是高技术的局部战争,相对需要一支雄厚的稳定的技术队伍。从总体看,志愿兵的增加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在当前国家还不能大幅度提高部队待遇的情况下,李来柱委员认为,兵役法应充分保障军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在退伍安置上可否规定明确的期限;在对义务兵的优抚上,可否规定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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