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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严惩涉汇犯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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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0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应严惩涉汇犯罪
  本报北京11月2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今天分组审议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草案。委员们纷纷表示,对骗汇、逃汇等涉汇犯罪,要严惩不贷。
  张怀西委员十分赞同这个决定。他说,对此类犯罪,惩治要严、监管要严、执法要严。在执法中,要杜绝人情风、说情风。除惩治外,在实际中还要积极预防,加强监管。
  张皓若委员说,决定的制定在当前的形势下非常必要。其中取缔外汇黑市交易的规定很有现实意义。对黑市外汇交易,不仅要有惩罚,而且要有严密的执法措施,严加取缔,让外汇不能进行黑市交易。
  甘子玉委员说,目前骗逃汇案件数额大、手段多,犯罪分子活动猖獗,应当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人民币汇率稳定。他建议借鉴国外经验,严惩骗逃汇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罚他个倾家荡产。
  委员们还就“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法律概念的具体规定以及罚款的有关规定等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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