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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果转化法律制度日益完善 可转让科技成果转化率增至70%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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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04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体育)
专栏:

  我成果转化法律制度日益完善
  可转让科技成果转化率增至70%
  本报北京11月3日讯 记者任建民报道:我国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已逐步建立,大大提高了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在此基础上,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和法律。这是记者今天在’98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法律制度国际研讨会上获悉的。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核心。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适用科研成果转化的法律,如专利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技术合同法等。特别是1996年实施科技成果转让法以来,我国的科研体制改革逐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中介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激励机制已经建立,多渠道开辟了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融资途径,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也大大增加,我国可转让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从20%提高到70%。
  据科技部法规司司长尚勇介绍,我国正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研究制定部门规章,并修改和完善有关法律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保护:一是从法律上确立科研人员以获取股份的形式享受成果转化的收益;二是政府将从税收、金融政策上建立扶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三是建立风险投资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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