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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为走私小汽车开绿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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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10
第4版(要闻)
专栏:社会观察

  岂能为走私小汽车开绿灯
  本报记者 吴兴华
  湖南省邵阳市有关部门见利忘法,公开出卖车辆牌证,违法给走私小汽车入户上牌,为走私贩私小汽车大开绿灯。邵阳市交警支队提供的材料证明,该市仅今年就违法给839台走私小汽车办理了牌证。
  邵阳市有关部门从地方利益出发,违法为走私小汽车办理入户上牌手续已有一段时间,1996年和1997年两年,共为934台国外产的小汽车办牌证,其中827辆是走私车。今年,邵阳市委、市政府竟然决定,公开出卖车辆牌证,为走私贩私小汽车上牌入户大开绿灯。
  今年6月,湖南省交警总队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在6月10日至7月10日,由交警部门对全省已滞留和群众已购自用的无牌无证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办理牌证,并规定:“对单位和个人确属已购在用的车辆,必须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处罚车辆立即入户,车限自用,三年内不准转户,对倒卖和非自用的无合法手续的进口车辆以及走私贩私车辆坚决予以没收”,严禁“违反属地管理原则,给外地车主办理处罚手续”,由支队集中受理,严格审批审核程序,报总队统一按规定标准处罚后,核发《入户许可证》。
  接到省交警总队的通知后,6月11日,邵阳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召集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的负责人开会。市政府某负责人说,邵阳市财政困难,区位偏僻,加上本地经济不发达,入户上牌采取对“外”开放搞活的形式,为外省外地车辆办理牌证;要吸引人家来,招商引资,处罚标准就要低一点,高了,人家不来。会上决定利用全省统一清理整顿无牌无证车辆的机会,由市交警支队对进口汽车实施处罚入户,罚没收入直接进入市财政,并规定参加会议的人员对此做法不得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随后市交警支队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制定了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处罚标准。邵阳市交警支队经市公安局主管交警的副局长周孝培审批、自行办理牌证的走私贩私小汽车为839台,其中市里领导和市公安局以及其他权力机关领导签字为关系户批准入户的164台,所收罚款和城建费1183万元全部截留在市里。
  邵阳市公然违反车辆实行属地管理和严禁给走私贩私小汽车发放牌证的规定,将牌证卖给外地外省单位和个人,其中绝大部分入户上牌的省外走私小汽车根本就没有来邵阳,只要交纳罚款就给牌证,不少外地车辆是用本地居民名义入户的。邵阳市交警支队领导向省交警总队承认,外地车辆占总入户车辆的40%以上。据查实,出卖给省外的牌证,分布在广东、广西、四川、湖北、陕西、江苏、新疆、上海、云南、江西、海南等省、市、自治区,其中主要是广东省。据调查,发放牌证的车辆大部分不属自用,被走私贩私团伙、单位和个人倒卖牟利。
  更为严重的是,邵阳市公安部门在出卖牌证中,为改善装备购买和接受部分走私小汽车。据调查,6月16日至7月10日,市公安局系统免费入户20台无合法手续的进口小汽车。邵阳市公安局还接受贩私分子部分车辆,抵作32台走私小汽车的罚没款。
  在采访中,邵阳市的干部、群众气愤地对记者说:政府、公安部门公开出卖汽车牌证,给走私贩私汽车入户上牌,走私贩私小汽车活动怎能不猖獗!要真正制止走私贩私小汽车,就要依法纪处理这些违法违纪的领导机关和单位的负责人。
  湖南省委、省政府对邵阳市出卖车辆牌证的问题十分重视。10月25日,省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胡彪告诉记者,省委、省政府近期内将派出强有力的调查组前往邵阳,彻底查处邵阳市违法为走私贩私小汽车入户上牌、大开绿灯的问题。
  省交警总队已暂停了邵阳市交警支队有关办理车辆入户的部分职权。
  编后
  读罢这篇报道,深感震惊。湖南省政府决定对全省无牌无证机动车辆进行集中清理整顿,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这样一个决定,到了邵阳市却变了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召集几大班子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开会,决定利用省里清理无牌无证机动车辆的机会抓收入,并规定不得将此做法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这一荒谬的决定,为不法分子走私贩私大开了绿灯。
  目前,各地都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深入开展打击走私活动。走私是一个过程,“落地”才能达到谋取暴利的目的。通过打私,使走私物品无法“落地”,是使走私分子的图谋不能得逞的重要方面。然而,这边在严查走私活动,那边却堂而皇之地为走私车辆办理牌证,这不是为走私活动大开方便之门吗?人们不禁要问,在这一幕幕交易的背后是否还隐藏着什么?更值得深思的是,参加会议的领导干部,明知违法而不反对,说明有些人对损害国家利益的事听之任之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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