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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方式≠社会形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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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29
第5版(学术动态)
专栏:报刊文摘

  生产方式≠社会形态
  何顺果在《生产方式≠社会形态》一文中提出,在一些著述中,人们常常把“生产方式”与“社会形态”混为一谈,以为生产方式就是社会形态或社会形态就是生产方式,进而把某种生产方式的产生看成就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的形成,或新的社会的形成。这多半是受了马克思此段论述中译文的影响:“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从字面上看,这里社会形态是指生产方式。”其实,这完全是对马克思的误解。查有关的德文原文,马克思的本意,只是把“生产方式”看做与之相对应的那种“社会形态”的“标志”,而不是把这种“生产方式”看做是该“社会形态”本身。既然它只是某种社会形态的“标志”,那么它只应是该种社会形态中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即主要的生产方式,并决定着该社会经济形态的性质即使之具有独立的性格,否则它便不能构成该形态的“标志”。可见,在马克思的思想中,生产方式≠社会形态。由此,我们可以作出如下推论:第一,既然一种生产方式只有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时才能造成一个与之对应的独立的社会形态,那么这种生产方式由萌芽到取得主导地位应是有一个过程的,因此不应忽视社会形态形成的复杂性;第二,既然一种社会形态中必有一种生产方式是占主导地位的,那么在它内部就一定还会有不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因此一种社会形态应是各种生产方式的结合体;第三,既然在一种社会形态中有的生产方式占主导地位而有的不占主导地位,可见并不是任何一种生产方式都一定会上升到主导地位,并造成与之对应的社会形态的。
  (摘自《世界历史》199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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