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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举行红十字会法颁布五周年纪念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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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06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首都举行红十字会法颁布五周年纪念会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记者王雷鸣)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纪念会,纪念红十字会法颁布5周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何鲁丽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开轩主持。
  据了解,红十字会法颁布以来,中国红十字总会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我国的社会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自1991年以来,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就先后接受国(境)内外捐赠价值14亿多元人民币款物,并及时投放灾区,使4000多万灾区群众得到救助。在今年入汛以来,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中,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募集折合人民币约6亿元的款物,及时送往灾区用于灾区群众的救助和防疫工作。
  彭珮云在讲话中指出,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而伟大的事业,历来受到我国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重视。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5年来,从总体上看,红十字会法的实施情况是比较好的,但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为此,彭珮云希望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红十字会法的实施,对红十字会的工作给予支持、保障和监督,对违反红十字会法的行为要认真加以查处。她同时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红十字会法的各项条款都能够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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