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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体现“三公一廉”原则 澳门各界欢迎推委会产生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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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11
第4版(要闻)
专栏:

  充分体现“三公一廉”原则
  澳门各界欢迎推委会产生办法
  据新华社澳门11月10日电 澳门各界知名人士近日纷纷发表看法,对澳门特区筹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日前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具体产生办法》表示欢迎。认为这个办法符合并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和廉洁的原则;反映了澳门居民的意愿,显示澳门特区筹委会非常民主。
  据《澳门日报》报道,全国政协副主席、澳门特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马万祺认为,推委会产生办法为首届澳门特区政府和行政长官的产生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会议通过的澳门首届特区政府推委会委员守则,对保证推委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和廉洁,很有必要。
  澳门政府咨询会委员、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副理事长彭为锦认为,推委会具体产生办法吸收了澳门各界人士对推委会产生办法的广泛意见。
  澳门中华总商会青年委员会副主任、澳门市政议员黄树森说,推委会产生办法体现了“澳人治澳”,他希望年轻的一代积极参与推委会的选举,为澳门的未来多做贡献。
  澳门公务专业人员协会理事长官世海表示,推委会具体产生办法和推委会委员守则,已经回应了该会以及广大澳门各界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符合澳门的实际情况。
  澳门发展策略研究中心会长、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理事梁维特表示,推委会具体产生办法开宗明义地规定了推委会产生的原则,这正是澳门特区筹委会较早前在澳门举行的13场咨询会议,以及澳门民间社团组织举办的研讨会所提出的要求。办法充分体现了大部分澳门居民的意愿,显示了澳门特区筹委会非常尊重民主。
  《澳门日报》评论说,推委会的产生办法把“三公一廉”的原则作为专门条文列入;针对澳门社会基本上没有明显的居留权概念,对永久性居民的定义作出规定等等重要的决定,表明筹委会的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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