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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剥夺他上大学的权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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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11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社会调查

  不该剥夺他上大学的权利
  唐缪建是江苏如东县岔河镇洪庄村农家子弟。9月10日下午,他收到了南通市广播电视大学如皋分校用平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第二天一早,唐缪建就怀揣父母好不容易凑齐的几千元学杂费,赶到学校报到。在校长办公室,他见到了负责招生工作的朱校长,没想到,朱校长严肃地说:“报到时间已过,我们以为你嫌学校和专业不好而放弃了,现在名额已满。”
  他的话犹如晴天霹雳,惊得唐缪建目瞪口呆,从接到录取通知书至赶到学校报到,总共不足24小时。唐缪建说明情况,恳求让他入学。而朱校长不容考虑的回答,使他流着眼泪回到家中。
  10月6日上午,记者就唐缪建入学资格被取消一事,专程赴如皋分校采访。校长陈恒健说:“今年我校的新生录取工作主要由朱副校长负责。他9月2日从省里参加招生工作会议回来后,第二天就向计划内的140多位考生发出了录取通知书。”陈校长一再表示,他也很同情唐缪建,也想多招几名像唐缪建这样成绩好、由省里统一录取的好学生。因为报到晚了,没有办法。
  记者问陈校长:“高校录取新生事关每位考生的前途,学校用平信寄发录取通知书,是否过于草率?”他坦言:“我们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多年来一直是用平信寄出的,这是实情。我们要吸取教训,从明年开始,改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
  记者再次问陈校长:“从发出录取通知到截止报名只有5天时间,是否过于仓促?有没有考虑邮程和考生报到前的准备时间?”他说:“这是上面统一规定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录取通知书到底该不该用平信寄出呢?就此,记者采访了江苏省招生办公室一位负责同志。他明确答复,高考录取通知书必须用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且信封上还必须注明“录取通知”。
  用平信寄发录取通知书已属不当,那么即便是一封平信,从如皋到岔河镇不足50公里,这封信何以姗姗来迟?
  如东县岔河镇洪庄村的收发员吴光友向记者证明说:“那封平信绝对是10号上午才收到的,当天下午我就用广播通知,让唐缪建取走了信。”
  记者来到岔河邮电支局,找到了因工作调动正在办理移交手续的原支局局长冯伟。他说,正常情况下这封平信,9月3日投递,4日从如皋出口到南通,两天就能到岔河镇,7日、8日就应该送到收件人手中。至于投递员什么时间将邮件真正送到收件人手里,那就难说了……
  当记者问这封盖有“录取专用章”的平信为什么没有落地邮戳,冯局长称:“可能是偶然‘漏销’造成的,不过这种可能性极小。”记者当场拿出这条邮路上自1996年以来的五六封没有加盖落地邮戳的信件,请他作出解释。这位局长未置可否。
  南通邮电局邮政科科长张健告诉记者:“无论平信还是挂号信都必须加盖落地邮戳。”
  一封迟到的平信,断送了一位农家学子的大学梦,也暴露了一些单位、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作风漂浮、办事草率的问题。
  南通日报记者王广祥 徐明
  南通经济广播电台记者黄炳良
  这篇记者调查所报道的内容,看来是一件小事,但却不容忽视。高校新生录取工作不仅关系到考生的个人前途,更关系到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能否落到实处。当前,在我国农村,几代人没有上过大学的家庭还很普遍,因此农家子弟能考上大学,不但对他本人、他的父母,就是对十里八村的乡亲们都是一件大事。
  令人惋惜的是唐缪建考上大学后,因错过报到期限而被拒之门外。如果怪他自己也就罢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如皋分校用平信邮寄录取通知书,让录取新生在发出录取通知书的五日内报到,而偏偏又遇上岔河邮电支局违规操作,延误投递时间。这一切难道是唐缪建的过错吗!
  学生参加高考并被录取,理当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教育部门和有关单位应保障其权利的实现。既然不该发生的事已经发生了,那么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采取补救措施,使唐缪建尽早走入课堂,以圆他的大学梦。
  愿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有关单位,能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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