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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办联合发出通知 取消五百六十项电价外加价项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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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17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办联合发出通知
  取消五百六十项电价外加价项目
  本报北京11月16日讯 记者费伟伟报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的精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整顿电价秩序,坚决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通知》,明令取消各地违反国家规定,在电价外加收的560项加价项目,并提出以下措施:
  一、规范电价管理。允许收取的电费,在国家批准的电价的基础上只保留国务院规定的电力建设资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和财政部批准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以及国务院特批的个别电网加收的建设基金。
  二、取消非法加价。各地、各部门擅自在电价外加收的基金和附加费用,都要一律取消,同时向社会公布已查明的违纪加价项目560项,以便社会监督。
  三、禁止多头收费。明确电力企业是收取电费的唯一合法单位,禁止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参与收取电费。
  四、整顿收费项目。电力企业应用户要求提供的特殊服务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自立名目或超范围、超标准向用户收费。
  五、实行公告制度。将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和批准的电价水平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还要求各地认真抓好改造农村电网和改革农电管理体制的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农村电网的改造,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切实减轻农民的电费负担。
  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地整顿结果进行抽查验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地方、部门和企业,要严肃查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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