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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有三道保障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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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17
第2版(经济)
专栏:两个“确保”政策咨询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有三道保障线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有三道保障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指通过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对企业的下岗职工进行管理和服务,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按照规定,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目前,大部分地区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给予必要帮助的社会救济制度。其对象包括:(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上述三项制度构成了三道保障线,加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就构成了我国现实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互补充、前后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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