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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大户何以成了逃税大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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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11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纳税大户何以成了逃税大户
  烟草企业是纳税大户,在有些地方的财政收入中占据半壁江山,有的甚至超过百分之七十。然而,鲜为人知的是相当一部分烟草企业是逃税大户。近年来,我们通过对湖北省五家烟厂及有关烟草公司的详细审计,发现他们少计少缴税费达十亿多元。烟草企业逃税的手段,一是避税。通过降低卷烟出厂价开票给厂内卷烟调拨站,再由调拨站按正常价格对外销售,以减少出厂价来逃避消费税及附加税。从一九九六年下半年开始,在被审计的五家烟厂中,先后有三家卷烟厂将卷烟调拨站独立出来,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烟草供销公司,以使其避税“合法化”。二是欠税。部分烟厂先将销售卷烟应缴纳的税费按照规定计提入账,然后以效益不佳、资金周转困难为借口,长期拖欠不缴。三是冲税。有的烟草企业将长期挂账未缴的税费擅自进行冲减,转作经营利润,致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作为纳税大户的烟草企业,何以成了逃税的大户呢?其原因主要有:
  现行的消费税税率偏高。当前的消费税税率为百分之四十,从我们检查的烟草企业看,他们实际缴纳消费税的平均税率为百分之三十左右。即使这样,五家烟草企业仍然亏损九千五百多万元,若扣除避税因素影响,则还要增加亏损四万一千五百零九万元。即使是效益最好的一家烟厂,若据实计缴消费税,也会由盈利一万六千零八十万元变为亏损两千多万元。这说明目前消费税税率已超出绝大多数烟草企业的承受能力。
  烟草企业生产成本上升过快。与一九九三年相比,仅烟叶收购成本就翻了一番多,如中三烟叶一九九三年以前每担五百多元,一九九七年涨到一千二百多元,造成消费税税基大幅度上涨,税负迅速增加,企业一时难以适应。
  卷烟市场远远供过于求。全国现有烟厂一百八十多家,产销矛盾突出;再加上省与省之间、省内各地区之间相互封锁卷烟市场,竞争异常激烈,销售费用剧增,而大部分卷烟销售价格仍维持在一九九三年以前的水平,有的还在下跌。企业实际上已无能力照章纳税。
  变相包税的做法,严重影响税款依法应征尽征。由于各烟厂所缴税费占各地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地方财政收入主要依赖烟厂,所以有关财税部门就以完成财政收入基数及一定的增长比例为标准来收取烟厂的税费,对烟厂计税方面的问题也比较迁就,如有家烟厂一九九六年末欠税高达三点四亿多元。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建议:在消费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减少对烟草企业的收费项目。理顺财政与烟厂的关系,改变地方财政收入过度依赖当地烟厂的状况。对中小烟厂实行“关、停、并、转”,改变卷烟市场过度竞争的混乱局面,促使一批大中型烟厂改善产品结构,占有更大市场份额,走规模效益型的发展之路,从而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
  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商贸处刘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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