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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的民主权利不容侵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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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17
第4版(要闻)
专栏:社会观察

  村民的民主权利不容侵犯
  本报记者 龚金星
  去年10月中旬,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四道湾子镇所辖10个行政村的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结束后,这个镇的小河沿村、二道湾子村和白庙子村的一些村民反映选举工作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求有关部门予以纠正,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
  据调查,这三个村的选举工作中存在如下问题:
  一、三个村都是搞的等额选举,即原村委会主任是唯一的村主任候选人。白庙子村连副主任也是等额选举。
  二、镇政府在组织和指导选举的过程中,没有统一印制选票,印发选民证。有的村在印制选票时有作假和多印的现象。
  三、投票时没有按规定设中心会场,没有设投票站,没有设秘密划票室,把流动票箱作为唯一的投票办法。小河沿村经过有关会议确定了村民代表和选举工作人员,并议定了投票时间,但村支书却私下里找了15位村民,发放工钱后让他们拿着票箱,背着选举工作人员在早晨5时到各家各户填票投票,并由此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
  四、村选举领导小组和村主任候选人的产生,大都是由村党支部书记提出的,并不是由村民推举并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后产生的。二道湾子村的村主任候选人是原村主任,他自己还担任了村选举领导小组组长。这严重违背了内蒙古自治区村委会选举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在实际选举过程中,这位候选人擅自更换村民代表推选的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五、有的候选人有严重的经济问题。小河沿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于1996年初擅自挪用了民政部门下发给灾民春节吃饺子的6000元救灾款。白庙子村委会在1996年挪用救灾白面5吨、救灾玉米10吨,乱砍滥伐林木43立方米。
  六、个别镇领导在指导选举工作时,不仅不能正确引导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而且还亲手干下一些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事。镇里派到白庙子村指导选举的一名干部就将4名村民代表找到村委会,强行更改他们的选票。
  赤峰市民政局和监察局的联合调查组在查实这些问题后,今年4月28日提出建议:“一、宣布小河沿村、白庙子村、二道湾子村去年10月进行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无效。二、责成四道湾子镇政府尽快组织小河沿村、白庙子村、二道湾子村重新进行选举。”国家民政部也在今年7月24日致函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部门:“应旗帜鲜明地坚决纠正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民主权利。”
  然而,当地的一些领导干部却一直不愿意纠正,理由是怕引起连锁反应。在四道湾子镇采访时,镇党委的一位副书记在跟记者谈起他也不赞成纠正的原因时说:“现在推行村委会民主选举的条件本来就不成熟,农民的素质太差,还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镇里的另一位干部则说:“那些上访的人,都是自己想当村干部又没选上的,我们要警惕这些人借民主选举之名,达到村霸当道的目的。”
  那么,事实如何?
  记者先后到这三个村采访了村民。他们无论是在和记者的交谈中,还是在递送的材料里,对法律条文的引用都是准确的,对一些违纪违法问题的判断也是准确的,提出的要求也是合理适度的。记者实在为他们学法用法的意识和水平感到振奋。
  9月25日,在有关部门的积极干预下,小河沿村的村民终于迎来了对村委会的改选,村民们新推选的候选人当选为新的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村民冯金贵是带头把去年10月选举中的违法违纪情况向上反映的人之一。村委会改选后,他并没有被选进村委会,但他比自己当选了还兴奋,他说:“这次改选是完全按法律规范办事的,体现了绝大多数村民的意愿。我们都觉得共产党的政策好,关键就是下面的干部要不走样地执行。走了样,我们就不答应。”
  白庙子村和二道湾子村的村民们也在翘首期盼着改选。镇领导告诉我们:“二道湾子村要做工作维持原来的选举结果,因为改选下来也还会是现在的村委会当选,免得费事。”村民唐友不这样看,他说:“无论最后选谁,只要纠正违法违纪的问题,不侵犯我们的民主权利,我们就没意见了。”村民维护的是自己的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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