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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的基本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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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17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法治论苑

  地方人大的基本功
  金烈
  地方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当家作主的机关。常委会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党和人民的重托,接受人大常委会的重托,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拥有一定的职权,同时也承担了一定的责任,这是党和人民的信任。为开创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新局面,应练好三项基本功:
  尊重民意,集中民智。我们政权的根基在人民群众,改革、发展的力量源泉在人民群众,离开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离开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必将一事无成。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把指导思想上的为群众谋利益与实际工作中的为群众办事结合起来,把领导者个人的智慧与群众集体的智慧结合起来,切实尊重民意,善于集中民智,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利益,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坚持“五讲”,提高水平。做好人大工作,除了党委要加强和改善对人大的领导外,从根本上讲,还取决于人大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及其队伍的素质和工作作风。当前要坚持“五讲”,第一,要讲政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二,要讲法治,依法规范自身的所作所为。第三,要讲团结,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第四,要讲廉洁,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第五,要讲奉献,创造一流的实绩。
  当好参谋,高效服务。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要从被动服务转为主动服务,核心是强化参谋意识,为常委会领导决策提供完善、优质的服务。要发挥参谋作用的有效性就必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坚持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要抓重点、抓热点、抓难点,提供符合全局需要、决策需要,能够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的有深度、有价值的见解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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