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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岂能如此组织村民上访——发生在辽宁朝阳市双塔区西上台村的上访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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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18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调查

  村干部岂能如此组织村民上访
  ——发生在辽宁朝阳市双塔区西上台村的上访事件
  辽宁日报记者 李世杰 彭淑芬
  编者按:改革、发展、稳定是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每个党员、干部都应当认真贯彻执行。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直接接触群众,更要注意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呼声,积极化解矛盾,增进安定团结。而朝阳市西上台村党总支书记王树标却与此相悖,公然违反政策法规,损害群众利益。当群众反映他的问题,尤其是他当了被告败诉后,为了掩盖自己的问题,采取不正当手法,多次鼓动部分村民越级上访,企图激化矛盾,给省、市领导施加压力。这种做法是党纪、政纪所不容许的。如果对这种行为听之任之,那么党员的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岂不成了一句空话。为了挽回王树标在群众中造成的不良影响,有关方面应认真查处。
  今年7月1日,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孟克乡西上台村的44名农民在村干部的带领下,租用一辆大客车,从朝阳来到省城沈阳“上访”。在历时4天的时间里,“上访”农民先后到省委、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及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日报社、新华社辽宁分社喊“冤”叫“屈”,指责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断案不公”。
  谁也不会想到,这竟是由村党总支书记王树标花钱组织的一次“劳务性上访”。
  西上台村曾经是一个有名的太平村。可近几年来,由于该村主要干部无视党纪、国法,人为地制造了一些事端和口实,使得农民四处喊冤告状。省、市、区有关部门几乎每个月都要接待几拨西上台村的上访村民。这一切,主要源于1996年7月村新班子一夜之间废除70多个尚未到期或刚刚签字的合同,致使一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种植业承包大户损失惨重,最少的损失三四万元,最多的损失近百万元。在这种背景下,孟克乡农业技术推广站高级农艺师刘彩芹因西上台村撕毁承包25亩蔬菜保护地合同而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刘彩芹胜诉。
  得到刘彩芹胜诉的消息,王树标马上召开村领导班子会议和党员会议,要求党员干部务必带头到省里“上访”,以“维护村上的利益”。会后,村上以每天800元的价钱租了一辆大客车。据了解,所有参加此次上访活动的农民,除报销吃饭、住宿、乘车、游园等费用外,每人每天还发给20元劳务费。上访前后持续了4天,花掉几万元。在沈阳期间,一些“上访”农民偷偷给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新闻单位打电话或留条子,说明“是被王树标雇来的”,要求有关部门好好查一查王树标的问题。
  这些年,王树标确实尝到了组织“上访”的甜头。只要一有人向上级反映王树标的问题,王便立即组织人“反上访”。有关部门也总是以“稳定”为由,将正当的上访或拖延不办或打入“冷宫”,致使村上矛盾丛生,冲突不断。王树标建楼办理审批手续,就因为朝阳市规划局副局长刘燕提出两点疑问,王便对刘燕拳打脚踢;刘燕打电话报警,王树标就集合了30多个村民大闹规划局。随后,他又组织农民多次上访,村上为此支付了1.98万元“劳务费”。村民贾淑珍与西上台村联办企业合同早已生效,王树标上台后便擅自废除合同,贾淑珍只好上访,有关部门对贾淑珍稍稍做出点倾向性的表态,王树标便组织村民“上访”,多次冲击政府机关。仅去年以来,王树标就用“发误工补贴”的方法,组织村民搞了20多次大规模的“上访”,有时一次就租用十几辆出租车。据了解,被雇的上访农民大多是50岁以上的老年人,最多的得到300多元,最少的也得到200多元。
  就是这样一个村干部,乡里区里的评价却很耐人寻味。双塔区区委一位领导人对记者说:“西上台村是乱了点儿,可王树标也真维护村上的利益呀!我们是接到过不少王树标违法违纪的举报,比如说他动用警械打人的事,很难调查呀!”乡党委的一位主要领导人的观点则是:“西上台村的党总支是有战斗力和号召力的。”记者实在不解,为什么区、乡两级领导对王树标的评价与村民的反映大相径庭呢?
  最近,朝阳市新一任市委书记和市长均对西上台村的问题作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调查,不徇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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