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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会计管理机制 强化财政监督职能 沭阳200个单位同一个“账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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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18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新事瞭望

  改革会计管理机制 强化财政监督职能
  沭阳200个单位同一个“账房”
  本报记者 江玉
  今年以来,江苏沭阳县针对以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资料失真、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人员普遍素质不高等问题,对全县200个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以解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确保会计人员独立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实施财政监督。
  5月初,全县成立会计管理中心,对全县200个行政事业预算管理单位实行统一管理。中心负责指导会计单位的业务工作,向基层预算管理单位委派会计人员,审查验证代理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组织各类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财会人员任用意见。
  5月下旬,将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分为两类:人员较少的和无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撤销会计机构,报账业务到县财政局直属的会计室办理;下属单位较多的主管部门,保留会计机构,但财务人员由县会计管理中心委派。另外,归不进上述两类的单位和各类经济组织,财会人员实行代理制,定期接受县会计管理中心的审查考核。
  为使会计岗位设置及相应人员配备科学化、合理化,沭阳县改变了原会计岗位设置由各单位自定的做法,由县财政部门按各单位的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逐一设置会计岗位。对在岗会计人员先行试委派,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具备资质会计人员中,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淘汰业务素质较差或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人员。截至目前,沭阳县已委派会计121人,分流会计人员166人,调换会计岗位26人。
  实行新的会计人员管理机制后,为协调财会人员与单位领导和其他人员的关系,沭阳县又明确规定,各单位的领导或其他人员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打击报复,会计人员也不得以权谋私或在工作中故意刁难单位领导及其他人员。违者将受到经济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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