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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福利性企业税务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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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18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

  加强福利性企业税务管理
  我局前不久对部分福利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查补入库税款及罚款6.2万元。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不了解税收政策,税务管理不规范。有的企业不办理税务登记,不按期申报;有的企业办理所得税减免手续后,长达一年时间不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财会资料;有的企业主体税种减免后,对应缴纳的其他小税(如房产税、印花税)上缴不积极,认为大税都免了,小税自不必交;有的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了解不多,不及时申报生产经营及人员结构情况,造成该减免的没有减免。
  二、认为返还和免征一样,不缴可以省却返还的麻烦。因此,部分享受增值税、城建税“先征后返”政策的福利企业往往不缴这两种税,或只缴增值税,不缴城建税。
  三、财务管理混乱。有的成本费用凭证残缺不全,账簿设置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残疾人员上岗率未达到规定标准,“四表一册”不完善。有的财务计算失实,虚报亏损。
  鉴于此,税务机关须加强对福利性企业税收管理,防止税款流失。
  河北河间市地税局 赵华英 胡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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