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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失衡青少年需要特殊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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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18
第11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朋友信箱

  行为失衡青少年需要特殊教育
  杨安定,195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特约研究员,上海教育学会工读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从事青少年问题研究14年,编著有《中国工读教育》、《世纪之交的工读教育》、《青少年法律保护》、《中小学生伤亡事故案例》等10余部著作,还写有《青少年保护的法律和制度建设》等论文50余篇。
  徐长根朋友:
  看了你的来信,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孩子生病了,这不是通常意义上孩子身体上有病,而是心理和行为上出现问题或病态。身体有病需要治疗和特殊理疗,心理和行为上有病也需要特殊的保护与治疗。我们知道,每一个孩子出生如同一张白纸,而现在变成这样,是由他成长中的各种因素所致。
  一般来说,这些孩子有以下共同特征:1.不思学业,成绩较差;2.心理素质存在缺陷,正是这种心理问题才造成他们品行不良的毛病;3.自制力不强,易受各种不良环境的刺激和消极因素诱惑;4.意识和行为有极大的盲从性、偏执性,对于成人劝导有逆反心理;5.由于环境舆论的刺激,往往对自己缺乏肯定性的社会评价而处于自暴自弃的情绪状态之中;6.缺乏纪律观念,行为散漫。
  分析孩子出问题的原因,可以看孩子成长过程中父母自身言行是否端正,教育方法上是否存在溺爱或者简单粗暴等问题,有没有按照孩子年龄特点给予不同要求的引导与教育,是否对孩子平时放任不管或没有时间管教,一遇孩子有过错就训斥,甚至打骂。学校方面教师教育方式上有没有问题,教师是否歧视孩子。还有父母是否知道孩子与哪些人交往,对孩子受到社会消极因素影响是否能给予及时纠正引导等。
  孩子出了问题,家长当然是心痛的。而要求家长对这样的孩子有一整套良好教育手段也是不现实的。家长可以做的,一是与学校教师沟通,针对孩子情况,分析原因,讨论特殊保护方法和手段,二是与孩子沟通,不能简单粗暴,而要耐心诱导。
  就学校而言,理论上讲,每一所学校的老师,都有教育好每一个学生的责任。但由于各种原因,一般学校可能缺乏教育有问题孩子的措施和经验,这里我想侧重介绍一下教育行政部门正在积极探索、创办的特殊保护教育学校。针对家长难以管教或孩子出问题后仍没有时间管教、普通学校也管教不好的学生,上海、北京、重庆、南京、无锡、杭州等不少城市都开办了家长委托管理的专门学校,进行寄宿制的保护教育。这些学校集中了对品行有问题学生有长期教育经验的老师,对学生实施教育和管理。
  这类学校每半年招生一次,采取与家长签约委托管理的形式招生,一般学制一年,学籍仍在原就读学校,视学生表现情况和家长意见,可延长或缩短教育时间。比如上海的育英学校、新晖学校,他们对每一个招收的学生都要进行心理测试,对不同情况的学生采取小班化分类教育。主要加强心理疏导与心理素质的矫正训练,帮助克服心理障碍,学会自觉调节心理平衡,促进学生恢复心理健康;培养学生健康的社会情感,指导他们学会处理人际关系,帮助他们克服逃学、逃夜、对抗父母和老师的不良品行;进行法纪教育和道德教育,增强学生的道德意识,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帮助学生克服厌学情绪,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加强生活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引导学生确立自信意识,融于社会,自理、自立。这两所学校开办4年来,教育成功率是显著的。如果你面对有问题的孩子不知所措,可以把孩子送到这样的特殊保护教育学校去试试。
杨安定(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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