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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武警政法机关与经营企业彻底脱钩 移交接收工作年底前完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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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20
第4版(要闻)
专栏:

  军队武警政法机关与经营企业彻底脱钩
  移交接收工作年底前完成
  本报北京11月19日讯 全国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办公室负责人今天指出,目前,全国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部署顺利进行。1998年年底前要确保完成军队、武警部队和各级政法机关与所办经营性企业彻底脱钩。
  今年7月,中共中央决定,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所办的经营性企业一律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彻底脱钩。10月6日至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召开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工作会议”,对此进行了具体部署。为做好这项工作,中央决定成立了“全国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这个办公室由国家经贸委牵头负责,国家计委、国防科工委等16个部门参加,具体组织协调全国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企业的交接、清理和规范工作。
  这位负责人指出,中共中央作出这项决定是加强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军队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一项必要措施,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
  这位负责人指出,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经营性企业的移交工作,按照“先交接、后清理、再处理”的原则,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动员和准备阶段,已于10月底前结束。第二阶段为移交和接收阶段,在登记造册、审核确认的基础上,军队、武警部队的经营性企业向全国交接办公室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接办公室移交。中央政法机关需要移交的经营性企业,向全国交接工作办公室移交;地方各级政法机关需要移交的经营性企业,向同级地方交接工作办公室或政府指定的部门移交。这一阶段将于12月底前结束。第三阶段为清理和处理阶段。全国交接工作办公室和地方交接工作办公室对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移交的企业,根据需要组织清理并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规范和处理。将按照企业改革的方向和要求,结合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结构的调整,搞好移交企业的调整改组和联合。对那些重复建设、严重亏损、产品没有市场的工业企业和那些管理混乱、运作不规范的金融、证券、贸易公司,要按照规定实行关闭、兼并或破产。(谢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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