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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灵活·实际 广东治理“烂尾楼”见成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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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22
第4版(地方新闻·视点)
专栏:头条竞赛

  依法·灵活·实际
  广东治理“烂尾楼”见成效
  本报广州11月21日电 记者王楚报道:广东省依法治理问题楼盘初见成效,得到海内外广大业主赞扬。截至目前,已解决问题楼盘102个,涉及业主1.3万户、预售款16亿,分别占问题楼盘总数的77%和72%。
  前几年房地产热造成的问题楼盘,广东地区称之为“烂尾楼”。1996年开始反映的问题楼盘投诉达120多个,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惠州、中山、东莞、珠海等地。“烂尾楼”一时间成了传媒炒作的焦点。据资料显示,这些问题楼盘中,外商投资或合资楼盘占80多个,逾期不能交的“烂尾楼”65个,延期交楼23个。
  “但这些问题楼盘只占广东全省房地产销售总量的10%。”广东省建委主任劳应勋认为:“中方出地、外方出资的合作经营中,外方资金不到位,或中途抽走资金,或外商将预售款挪作它用,是造成烂尾楼的主要原因。”
  据房地产部门的权威人士透露,一些问题楼盘的少数开发商偷工减料、修改设计、货不对版等等,也不同程度地成为解决问题楼盘的障碍。
  两年来,广东省发出处理“烂尾楼”规范性文件36件,并责成省建委成立商品房投诉处理小组,开协调会23次,认真受理上访。此间观察家还注意到,广东省在解决“烂尾楼”问题上,依法、灵活、实际,确保海内外业主利益。虎门镇的原问题楼盘太平广场花园,预售570套商品房,收预售款7900万元,但总投资要1.3亿元。在省府协调下,虎门镇对太平广场股东重组,同时,请各业主提前交齐房款,5栋33层住宅楼顺利完工。“烂尾楼”惠州太阳城交房遥遥无期,成为1996年广东省最大问题楼盘。但已预售750套住房,收预售资金1.6个亿。广东省采取异地换楼,提供广州、珠海、澳门楼盘任海内外业主挑选。
  广东省一位主管地产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广东省人大已通过法规,加强商品房开发、预售款等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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