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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企业”何以濒临破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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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23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明星企业”何以濒临破产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凌晨
  新华社记者 张进林 本报记者 马应珊
  1981年以8000元资本起家的红光汽车修理厂曾获西宁市“明星企业”称号,并被省乡企局评审为省甲级企业。1992年初,这家企业率先创办了青海省乡镇企业中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青海省青港进口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当时企业资产净额达200万元,企业经营得红红火火,前景喜人。
  然而最近,当记者再次走进这家企业时,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企业负债近百万元,职工领不到工资,公司领导疲于四处告状诉冤,整个企业濒临破产。
  一个好端端的“明星企业”何以走到如此举步维艰的境地?青港公司总经理孔宪达愤慨而无奈地告诉我们,1991年,原红光汽车修理厂与港商合资筹建青港公司时,省乡镇企业局委派本局企业处副处长沈延江主管、协调此项工作,企业目前的境况与沈延江的到职直接相关。
  1992年夏,沈延江从海南考察回来后,便动员青港公司尽快投资在海南设立分公司。1993年7月2日,沈延江与青港公司签订了一项《经营协议》:由青港公司抽调资金90万元,在海口设立青港分公司,沈延江任分公司总经理。
  7月20日,青港公司在沈延江的再三催促下先以公司厂房作抵押向省农行贷款45万元给沈。同年11月2日,青港公司又在沈延江的再三要求下贷款50万元交沈使用。两次贷款合计共交付沈延江95万元。可到海南后沈延江没按《经营协议》搞分公司,而将钱挪用。贷款到期后,在银行及公司再三催要下,沈延江于1994年3月还款41万元。到去年底,尚欠本金及银行利息共97.5万元。
  据青港公司总经理孔宪达介绍,由于沈延江长期欠账不还,近几年青港公司被银行到期本息搞得负债累累,陷入极度困难境地。现在,企业债务包袱越背越重,350多名职工工资不能按期发放,企业经营每况愈下。
  孔宪达说,沈延江身为省乡镇企业局处级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欺骗,其严重诈骗行为理应受到法律严惩。早在1995年10月,青港公司即向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举报沈延江涉嫌挪用巨额公款。3年多来,青港公司四处状告沈延江,希望能在执法机关帮助下追回巨额公款,但无任何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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