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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健行接见加强民间组织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代表时指出 各级领导要亲自抓民间组织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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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24
第4版(要闻)
专栏:

  尉健行接见加强民间组织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代表时指出
  各级领导要亲自抓民间组织管理
  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刘振英、新华社记者陈雁)加强民间组织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于11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尉健行在接见会议代表时发表讲话指出,近几年我国民间组织发展很快,总的看,在社会、经济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积极作用,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我国民间组织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管理体制尚待理顺,民间组织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尉健行说,党中央、国务院对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召开这次会议非常及时。希望大家充分利用这次会议,分析我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总结近几年民间组织管理的成功经验,明确今后工作目标和任务,达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鼓舞斗志、步调一致的目的。
  尉健行指出,各级领导要亲自抓民间组织的管理,要建立领导责任制。要按照党中央的部署,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的关系,把稳定放在重要位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罗干,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参加接见并先后在会上讲话。
  据了解,目前我国各类民间组织已发展到近百万个,遍布全国城乡,涉及政治、经济、民族、宗教、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已成为我国社会组织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举足轻重的社会作用。
  司马义·艾买提在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民间组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地贯彻落实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举的方针,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两手都要硬。
  司马义·艾买提说,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本着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注重质量的原则,制定培育发展民间组织的规划;从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角度,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工程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十五大确定的机构改革思路,探索政府职能转变后如何增强民间组织的服务功能,寻找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新途径。要及时研究解决民间组织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指导民间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帮助民间组织进行内部改革,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充分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使民间组织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全和各民族的大团结,成为政府工作的得力助手。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组织。
  司马义·艾买提指出,我国对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实行业务主管单位与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各部门要很好地理解双重管理体制的意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监督工作,从而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坚持依法管理、坚持统一登记管理、坚持双重负责、分级管理的民间组织行政管理体制。
  司马义·艾买提说,总的看,目前我国各类民间组织发展是健康的,多数民间组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成绩和作用应予以充分肯定。但是,民间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民间组织管理政策,国务院修订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出台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解决民间组织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法规依据。当务之急,就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学好条例。民间组织管理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督促民间组织学习条例,对主要负责人要进行条例知识的培训,以条例为准则,规范民间组织的行为。
  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对我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机关负责同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和民政厅(局)长等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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