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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他人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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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25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引以为戒

  侮辱他人被判刑
  在河南农村一些地方,至今仍沿袭着一个陈旧而野蛮的民俗,那就是将大粪抹在说别人闲话的人的嘴上,以示惩罚。然而,张建新、王菊香夫妇没有想到,他们这种被当地村民认可的做法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犯罪。
  去年6月22日上午,张建新、王菊香夫妇二人与同村妇女张拴巧因扯闲话发生口角,接着又发生推拉撕扯。不久,张建新的本家张建锋、张五伟、上官六女(三人均受到治安处罚)也赶来助战。五人对张拴巧进行辱骂、撕打后,又用面盆舀来大粪,往张拴巧嘴里灌,向她身上泼。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侮辱、殴打,张拴巧面部、肩部、腰部多处受伤,围观村民近百人,社会影响极坏。经法医鉴定,张拴巧受轻微伤。但张拴巧精神上受到了极大伤害。为了讨回公道,张拴巧一纸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将张建新、王菊香夫妇推上了被告席。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建新、王菊香当众对张拴巧进行殴打、辱骂、泼粪便,其行为均构成侮辱罪。判处张建新有期徒刑二年;判处王菊香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张建新、王菊香赔偿张拴巧各种损失2330元。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在当前农村,特别是偏远贫困地区的农村,有关部门在引导农民脱贫致富的过程中,一定要把普法和精神文明建设放到应有的地位,防止邻里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河南渑池县人民法院
  张跃功 姚勇 董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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