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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要求 重点抓好大要案件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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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28
第2版(要闻)
专栏:

  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要求
  重点抓好大要案件审理
  本报广州11月27日电 记者刘霄报道:11月25日至27日,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在广东省东莞市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曹庆泽在会上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增强政治观念和全局观念,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条规,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为反腐败斗争服务。
  据介绍,1994年全国案件审理工作会议以来,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案件审理部门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正确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做了大量的工作,共审结各类违纪案件66万多件,处分66万多人,并办理了大量申诉案件。案件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曹庆泽指出,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从严治党治政方针,正确执行纪律,严惩腐败分子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保证,是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的重要途径。尤其是一些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得到及时审理和处理,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的惩处和警示作用,对违纪人员和腐败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同时也有利于弘扬正气,打击邪恶,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在新的形势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增强政治观念和全局观念,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搞好案件审理工作。
  曹庆泽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审理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等大案要案上。对经济改革的重点部门和热点领域发生的大案要案,要认真对待,及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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