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0阅读
  • 0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修建从集宁到乌兰巴托的铁路并组织联运的联合公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0-12
第1版()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修建从集宁到乌兰巴托的铁路并组织联运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了加强三国相互间的经济和文化的联系,曾经在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五日签订协定,修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集宁到蒙古人民共和国乌兰巴托的铁路。这条铁路将同从乌兰巴托到苏联的铁路接通。从集宁经二连到中国国境的铁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负责修建,从乌兰巴托经扎木乌得到蒙古人民共和国国境的铁路由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共同负责修建。三国政府将在一九五五年内全部完成上述铁路的修建工程并组织联运。一九五四年十月十二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