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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粮贩子私开绿灯 陕西一批“粮官”丢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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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02
第2版(经济)
专栏:

  为粮贩子私开绿灯
  陕西一批“粮官”丢官
  新华社西安12月1日电(记者苏民生、吴锦瑜)陕西省最近连续查处了一批内外勾结、非法收购贩运粮食大案,一批无视国家粮改政策、顶风违纪为粮贩子提供方便的粮站和工商干部分别被撤职、除名和罚款。
  11月11日,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举报,在宝鸡火车站查获3名私商收购待运的244吨玉米。就在工商人员调查粮食来源时,金台、眉县、扶风、岐山4个县区的几家国有粮食企业和粮食管理部门,或出面自认货主,或为私商提供合法的粮食交易证明。案件查明后,直接责任人眉县车站粮站主任程耀、岐山县枣林粮站主任韩义忠、金台区斗鸡粮站经营部经理王崇斌被撤职,盗用单位名义为私商申请车皮计划的宝鸡第六寨国家粮食储备库虢镇转运站业务员符宏伟被除名,弄虚作假为私商办理证明的扶风县秦新农副产品贸易公司被取消批发粮食资格,244吨玉米被全部没收。
  同时受到查处的还有一些粮食企业。眉县淀粉厂违法收购粮食,除没收非法收购的59吨玉米外,被罚款6.88万元。高陵县泾河粮站在秋粮收购初期工作不力,致使7名私商趁机用低价从农民手中非法收购粮食420万吨,泾河火车站为私商贩运提供方便并阻挠工商部门执法检查,均被西安市政府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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