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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计委公布 第一批取消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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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1-05
第2版(经济)
专栏:

  财政部国家计委公布
  第一批取消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报北京1月4日讯 记者李建兴报道: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精神,近日,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对国务院有关部门收取或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发布了《关于公布取消第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共取消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预计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亿多元。
  据了解,第一批被取消的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私营企业管理费、汽车(钢材)交易市场管理费、小康住宅推荐产品评估费、汽车维修行业管理费等项目,涉及工商、建设、交通等8个部门。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并对取消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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