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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城的公正天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采访录(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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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27
第3版(综合)
专栏:

  科学城的公正天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采访录(下)
  新华社记者 牛爱民 本报记者 苏宁
  处在北京海淀中关村这块著名的“科技高地”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始终面临着机遇和挑战。这里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73所高等院校,有以中国科学院及其下属研究所为龙头的232个科研院所,联想、方正、四通等45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在这里驻足,IBM、英特尔、微软等在全球科技领域叱咤风云的大公司也把触角伸向这里。
  在这片知识积淀、科技纷争的热土中,随着我国科学、技术和现代经济的发展与腾飞,法制建设的车轮也在快速前进。海淀法院的全体法官深知,为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我国知识经济的腾飞提供司法保障及法律服务,是党和人民、历史与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和职责。
  在实践中探索 开创司法先河
  特殊的地域环境,决定了海淀区人民法院所办案件的特点:不仅新类型案件多,疑难案件多,而且不少案件无法可依,无先例可循。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公正裁判?海淀法院的法官们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在审判实践中及时、公正地解决了大量纠纷,不仅为海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而且也为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提供了宝贵的实例。
  1985年,电影《金陵之夜》的导演署名权纠纷案起诉到海淀法院,受理这类案件在当时是需要有很大勇气的。当时我国的《民法通则》、《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颁布,审理这类案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当时任审判长的朱江,带着书记员先后到北京大学、人民大学、政法大学等高等学府,请教专家教授,广泛听取意见。朱江与合议庭成员后来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最终作出了公正判决,依法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此案作为全国首例确认文艺作品中个人享有署名权的案例,被载入法制史册。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急剧增多。往往一部新的立法尚在制定当中,有关的案件就已诉讼到法院。追溯海淀法院近几年审判实践,他们正是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知难而进,先后审理了一大批与科技发展密切相关的新类型案件,创造了一批全国“第一例”:他们审理的“桑普”诉“豪斯摩特”电热膜技术纠纷案,“超想”集团诉长城商务公司软件侵权纠纷案,电影《秋菊打官司》肖像权纠纷案,利用国际互联网侵权纠纷案,“裕兴”诉“小霸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化”研究院诉“美辰”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等,都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其中7起案例还作为示范案例,被权威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选中刊载,这在全国基层法院中是罕见的。
  不辱神圣使命 护航科技高地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对落户海淀的中外高科技企业来说,谁最先拥有科学技术成果,谁就能占有市场,谁就有充分发展的空间。但由于一度缺乏规范管理,也产生了不少经济纷争。少数不法企业为了赶市场,不择手段地盗用技术成果,出售假冒产品。
  如何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新兴的科技产业能够有序地发展,海淀法院面对着新的挑战。他们审理的第一起计算机软件侵权案,在国内引起了巨大反响,开庭时各大公司纷纷要求旁听,可容纳300多人的审判法庭座无虚席。对海淀法院的法官来讲,第一次涉足计算机技术领域,不仅需要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刚刚颁布不久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还需要熟悉、了解大量的计算机专业知识。为了办好这个案件,办案人员在开庭前拜访了多位计算机专家,对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同时还走访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了解相关的政策精神。最后他们判决被告人构成侵权,并责令其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案件审结后,海淀法院又接连公开审理了20多起涉及计算机软件的侵权案件。这类案件的公正判决,不仅有效地规范了计算机软件市场的管理,提醒了高科技企业注意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对技术秘密的保护;也对那些经营盗版产品或盗用他人产品的单位,起到了警诫作用。
  今年4月,海淀法院经济庭开庭审理了利康搬家公司诉华远商贸中心销售假冒IBM电脑产品纠纷案。当时参加旁听的除了许多新闻单位的记者和群众外,还有来自法国、荷兰、丹麦等国的14位外宾。开庭后原、被告双方辩论非常激烈,又有新的证据在法庭上提出。担任此案审判长的经济庭庭长鲍建南干脆、利落地裁决原告胜诉,收缴被告销售的假冒IBM产品。闭庭后,外宾被中国法官的办案水平所折服,连连称赞中国法院对知识产权的有力保护。
  迎接双重挑战 铸造公正天平
  当前世界已进入了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作为这个时代的人民法官,必须具备适应时代的素质,才能承担人民和法律赋予的责任。海淀法院面对法律和高科技的双重挑战。
  知识产权案件是法律与科学结合最紧密的案件,在中国起步最晚、发展最快。1995年2月,海淀法院在全国基层法院中率先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几年来,他们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在北京市各级法院审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中占很大的比重。1998年,国家科技主管部门授予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知识产权保护先进单位”称号。
  注重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定期听取高新产业管理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汇报,主动为有关企业上门普法,一直是海淀法院的一项工作内容。联想集团、北大方正等知名高新技术企业对于这项工作给予了极高评价,认为其价值远远高于金钱的投资,会给高新技术飞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客观环境。
  为了适应高科技案件的审判,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摸索推出了专家听证制度。
  1997年,海淀法院审理的北京多灵多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状告北京市海淀区百慧新技术开发部、北京百慧生化制药厂的不正当竞争案,使法官面对一桩在科学技术和司法实践中都没有遇到过的高深、疑难问题。原告多灵多公司说,被告在散发的一种宣传品中,诋毁本公司生产的保健品“鱼脑精”中含有的一种“高不饱和脂肪酸”含量过高,对儿童发育有害;而“鱼脑精”是经过国家体委检测中心检测,不含任何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而被告百慧公司认为,自己并没有捏造或散布虚假事实,而是把“事实”告诉消费者。
  案件争议的焦点是:保健品中含有的这种“高不饱和脂肪酸”的安全含量,在技术标准上应当是多少无法认定,目前国际和国内都无明确标准,实际应用中没有实例证明,生活中也尚未发现含量多少会对人体有害。
  法官要求双方推荐专家,组成专家听证会。结果,有5名权威专家被双方认可,确定为专家听证会组成人员。根据专家们的论证,法官认为,被告所说的事实是有争议的,把“有争议的事实”当作“无争议的事实”告诉消费者,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而判决被告败诉,使这一案件及时、公正地审结。此后,专家听证制度成为海淀法院审理高技术案件的必经程序。
  近几年来,来海淀法院参观访问的国内外同行络绎不绝。从1996年到今年11月,他们就接待了俄、美、法、英、日等国家和地区的包括最高法院院长、司法部长在内的来宾66批、1400多人。
  创业难,守业更难;荣誉是压力,也是动力。海淀法院的法官们表示,在新的起点上,将以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牢牢铸造永不倾斜的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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