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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有权回报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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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02
第11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实话实说

  手中有权回报谁?
  高怀飚
  古代的封建官僚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食俸禄,报君恩。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专制时代,尽心竭力报答皇恩圣意,是士大夫们的最高道德准则。这种封建的忠君思想,颠倒了事情的本末,他们不会承认社会的财富是劳动人民创造的,只认准了乌纱帽是主子赐给的。
  今天,我们的各级干部,尤其是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应该有一种明确的回报意识。回报谁?邓小平同志说过:“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对人民的这种赤子般的情怀,正是邓小平同志一生矢志不渝,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立下不朽功勋的精神源泉。对人民要有深厚感情,用手中的权力去回报人民,应该成为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工作动力和信念。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种最基本的“回报意识”在少数干部头脑中不那么强烈了,或者干脆被搞错了对象。他们对群众疾苦不闻不问,豪宅敢住,大宴敢吃,不义之财敢沾……还有的干部认为“自己能有今天,多亏了某某的提携”。这部分人找准了另一种回报对象——“有恩”于己的人,能给自己官做的人。“恩公”的话就听,“恩公”的事就办。对人民群众的事则或推,或拖,或拒。服从组织成了服从个人,对人民负责成了对某个人负责。
  回报个人,回报“恩公”,必然导致以权谋私,导致腐败。一些人滑到了违纪违法的路上,无法挽回时才痛哭流涕,悔恨自己“辜负了党和人民的培养”。如果在平时能经常想一想党的培养,人民的嘱托,又何至于此呢?
  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这话对于那些动辄以“父母官”、“官老爷”自居的人来说,不大好听,但这是真理。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他成长的每一步都与人民群众的培养、支持密不可分。提倡干部有回报人民的意识,实际上是提醒大家不忘本,不忘党的宗旨。只有这样,才能在五光十色的诱惑中站稳脚根,才能永葆革命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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