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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合议 优势互补 襄樊市法院、妇联联手撑起维权保护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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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05
第7版(巾帼园)
专栏:法苑

  案件合议 优势互补
  襄樊市法院、妇联联手撑起维权保护伞
  本报讯 湖北省襄樊市605地质队职工家属管用珍丈夫在外地出差期间突然病故,办理丧事期间6岁的儿子又不慎从没有护栏的楼顶坠楼身亡。管用珍要求单位解决亡夫丧葬费及小孩赔偿费,但因方式欠妥单位拒付。襄樊市法院、妇联联合设立的“婚姻家庭合议庭”经过反复调查核实做工作,使这一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11月3日,笔者来到襄樊市法院“婚姻家庭合议庭”,但见婚姻家庭结案登记簿上清清楚楚写着:第244件。该院副院长侯新建深有体会地说:“有了合议庭,一些棘手的案子好办多了。”
  担负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要任务的襄樊市妇联和受理婚姻家庭案例的执法部门襄樊市法院领导提出,何不联手设个合议庭,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处理婚姻家庭案件中的复杂问题?双方一拍即合。去年5月,“婚姻家庭合议庭”正式挂牌受理案件。
  合议庭实现了妇联监督协调职能、思想工作优势与法院执法职能的优势互补,增强了妇联维权的力度和法院执法的透明度,提高了办案效率。今年7月,市劳动街居委会13岁的小学生李玉状告其父和继母,要求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法庭判决后仍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市妇联多次上门工作,李玉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终于得到解决。
  合议庭的成立,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去年曾在湖北省轰动一时的“10·18”女婴错抱导致一女婴死亡案,经过市妇联与市法院的不懈努力,终于圆满解决。这家医疗单位因玩忽职守成为被告,赔偿受害者吴捷、黄永刚夫妻各种损失共计9万多元人民币。吴捷夫妻在结案后专程前往合议庭感谢法律伸张了正义。(王稼田 胡立华 李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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