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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旅游市场纳入法治轨道 对导游司机回扣行为说“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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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0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海南旅游市场纳入法治轨道
  对导游司机回扣行为说“不”
  本报海口12月6日电 记者鲍洪俊报道:为依法管理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运用全国人大授予的特别立法权,制定、颁布《海南省旅游市场管理条例》,对导游司机索取回扣、宾馆酒店削价竞争、经营单位炒卖团队等旅游市场的无序竞争行为,立法说“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志君近日说,今后从事上述不法行为的旅游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将受到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暂停旅游服务半年至1年,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导游证、上岗证等严厉处罚。
  由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11月20日通过的《海南省旅游市场管理条例》,针对当前海南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诸如政府管理部门职责不清、监督机制缺乏、一些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服务低质等问题,对症下药,进一步明确旅游管理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对旅游市场管理的运行机制、旅行社的管理调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职业规范、服务质量监督,特别是市场违规行为的投诉、调查、处罚做出了具体规定,从而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旅游市场的公平竞争,提供了法制保障。
  省旅游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海南已在海口、三亚等重点旅游地建立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一个覆盖全省、近似于110报警电话的“168”旅游市场质量监督电话即将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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