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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多一点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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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08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法治论苑

  假如多一点爱……
  王比学
  江苏省射阳县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可回到家听到父亲的第一句话便是:“你还有脸回来,还不快滚。”当他找到昔日的中学同学、现在的一厂之长想找份工作时,也碰了一鼻子灰。他别无选择,干脆破罐破摔。结果,不久又因盗窃罪“二进宫”。
  在此,笔者不妨假设几种情形:假如他父亲不是将归来的儿子拒之门外,而是帮他抚平心灵的创伤;假如他那位同学对他不是冷眼相待,而是热心相助,那还会发生“二进宫”的悲剧吗?
  本报曾报道过,江苏省如东县马塘镇每年都要召开一次特殊的欢迎会,欢迎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并及时安置工作,解决其生活出路。近10年来,马塘镇的刑释解教人员无一重新犯罪。
  同在一个省,不同地区对待刑释解教人员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使得刑释解教人员面临两个不同的境地,社会效果也明显不同。
  据司法部提供的信息表明,近年来我国的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在8%以下,是世界上重新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尽管我国重新犯罪率在世界范围内处于最低的水平之一,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轻视重新犯罪这个严峻的社会问题。毕竟重新犯罪还是扰乱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重新犯罪对社会的危害,从一定程度上讲,比初次犯罪更可怕。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服刑人员经过劳动改造教育后,当他们重新走向社会时,绝大多数都能悔过自新,以自己诚实的劳动,找到自己的新生之路。只有个别顽固性恶,屡教不改。此时,社会对这些人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是把他们引向阳关之道,还是再次推向罪恶深渊。
  拯救和帮助这些刑释解教人员,不只是个人或家庭的事,而是整个社会所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但愿社会方方面面多一点爱,向这些刑释解教人员伸出热情的双手,去温暖他们已冰凉与麻木的心,点燃其重新生活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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