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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善后如何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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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08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律师答疑

  交通事故善后如何处理
  编辑同志:
  我是个103岁的老人,最近我女儿因车祸身亡。她尚有儿子、女儿及孙辈。我老伴已去世多年,一直靠女儿抚养。请问交通事故的有关善后工作如何处理,我享有哪些权利?
  姜女士
  姜女士:
  有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国务院1991年9月22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明确的赔偿规定,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补助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家属处理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以三人为限)和财产直接损失。补偿的标准也有明确规定,其中丧葬费以事故发生地标准计算,死亡补偿费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补偿10年,不满16岁的每小1岁减1年,已满70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被抚养人的生活,以死者生前抚养,无其它生活来源为限,以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不满16岁抚养至16岁,无劳动能力抚养至20岁,50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按5年计算。如因交通事故致残,还应包括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赔偿20年。50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按5年计算。
  你们可先由事故发生地交警队按上述规定进行调解。如果对调解结果不服,再向同级法院起诉。
  作为死者的母亲,又无生活来源,你可以同死者的其它亲属一起得到部分死亡抚恤金,亦可得到按当地标准5年的赡养费。
  上海市高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邦理 卢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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