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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检察企业贴心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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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08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执法者风采

  沈阳检察企业贴心人
  朱德云 任国泰
  沈阳,这座东北的重工业中心城市,在经济建设大潮中,有一艘护航巨舰,她的名字叫“检察”;在波峰浪谷中有一群搏击风浪的弄潮勇士,他们就是沈阳的1400名检察官。他们用行动告诉人们一个不争的事实:沈阳经济振兴,检察官功不可没!
  走进沈阳市检察机关的大门,一块醒目的牌子会赫然映入你的眼帘———沈阳市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办公室。它不是一块简单的牌子,而是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业务,把为经济建设服务摆在各项工作首位”这一指导思想的集中体现。正如刘实检察长说的那样:“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即经济建设工作服务,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沈阳市某化学工业公司是沈阳化工企业的“龙头”,在计划经济时期,该公司效益可观。但近年来,公司个别领导禁不住金钱的诱惑,大肆进行贪污、挪用公款犯罪,公司效益大幅下降。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展开侦查,在极短时间内就立案查处了公司副经理周某贪污案,副经理叶某及会计李某挪用公款案,当年该公司回款数量大幅增加,效益下降的趋势得到扭转。
  沈阳“一汽”金杯集团刘总经理在谈到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建设时深有感触地说:“以前在我们很多企业界人士心目中,检察机关是高高在上的官府衙门。通过真正的接触,我们感到检察机关是我们企业的贴心人。”
  沈阳市生产资料服务总公司则用生动的事例为刘总的这一观点作了很好的注解。该公司是沈阳一家国有企业,公司人员孙某因个人买卖纠纷,受胁迫用公司的空白合同书与黑龙江某公司签订钢材买卖的假合同,而这个企业据此合同将生产资料服务总公司告上法庭,并胜诉,使服务总公司无端损失46万元。检察院接到申诉后,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查清事实,提取到了孙某个人做钢材买卖的原始合同,并直接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改判建议,法院很快依法改判。服务总公司46万元失而复得,解决了资金周转问题,保证了正常的生产经营。
  “检察机关不能停留在单纯办案的水平上,还应该从亡羊补牢到防患于未然,把服务工作做到家。”市检察院的一位中层领导这样说。
  近年来全市立案查办的卫生系统经济犯罪24件,而国有大中型企业医院的案件就占1/3,企业职工看病难、报销医疗费难成为热点问题。检察院根据这一情况深入到发案较集中的几家医院,针对医院工作人员购买、维修医疗器械、采购药品吃回扣和医院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住院押金等问题进行了整治,协助企业及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了有关管理制度。通过这些措施,该医院在上半年亏损的情况下,当年还向企业上交利润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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