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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储罪责难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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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2-09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引以为戒

  非法吸储罪责难逃
  董天来
  1998年8月26日上午,河南镇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李群喜、李建峰父子非法吸储一案,吸引了众多旁听者。接近中午,法庭依法当庭宣判被告人李建峰有期徒刑7年,罚金50万元。
  李群喜从小本生意做起,积蓄日渐丰厚。80年代末他到濮阳油田承包管道施工工程,不久,南下广东经商办企业。
  90年代初,镇平县对前来经商办厂的人提供了许多优惠政策。李群喜回到了镇平,在县城312国道边征了地,盖起了颇具气魄和规模的厂房,办起了不锈钢型材有限公司,成为该县个体户的佼佼者,当上了县工商联副主席。
  1996年,由于市场疲软,不锈钢型材生产经营滑坡。此时,李群喜已背负了巨额银行贷款。是年4月,李群喜打着县工商联的旗号,在没有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开办了镇平县工商联储金会(后改名为镇平县工商联会员互助会)面向社会公开筹资。
  他规定每股1000元,按年基础平均红利24%,一年一决算一兑现。储金会招募6名储蓄员,利用多种手段,到处游说,动员公众存款。
  不久,李群喜称病,携179万多元藏匿起来。储金会业务由他的儿子副总经理李建峰负责,李群喜则在幕后遥控指挥。截至1997年10月,仅仅一年多时间,李氏父子公开非法吸储公众存款计1360多万元,其中,由李建峰直接操作揽储的资金高达1170多万元。
  李氏父子挥金如土。为建造一座别墅,就花去60多万元。李群喜包养情妇,长年在外住高级宾馆,挥霍无度。
  李氏父子非法吸储之所以能得逞,主要是储户未能考察其真伪。李群喜打着县工商联的旗号吸储,储户不会生疑。其实李群喜在筹办县工商联储金会时,从来没有和工商联打过招呼,工商联也没委托任何人去办理储金会,更没有对李氏父子办的储金会出具过任何证明。工商联得知李非法吸储后,派人前去干涉,李群喜才把招牌摘下来。
  镇平县人民法院采取抵押、实物作价、拍卖等手段,使此例非法吸储案的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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